规格:5ml:24.4mg(以C18H20FN3O4计)
国药准字H20093808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左氧氟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细球菌属、肠球菌属、棒状杆菌属、假单胞菌属、绿脓杆菌、嗜血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结膜炎嗜血杆菌(科-威氏杆菌)〕、莫拉(布兰氏)卡他菌、莫拉杆菌、莫拉一阿氏杆菌、沙雷氏菌属、克雷白氏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肠杆菌属、厌氧菌属(丙酸杆菌)所引起的下述感染性疾病:眼睑炎、睑腺炎、泪囊炎、结膜炎、睑板腺炎、角膜炎。
一般1次1滴、1日3次滴眼,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对角膜炎的治疗在急性期每15~30分钟滴眼1次,对严重的病例在开始30分钟内每5分钟滴眼1次,病情控制后逐渐减少滴眼次数。治疗细菌性角膜溃疡推荐使用高浓度的抗生素滴眼制剂。
在注册时的调查和使用情况调查的共计2418例中,出现不良反应的有22例(0.91%)。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5件(0.21%)、眼睑瘙痒感4件(0.17%)等(第4次安全性定期报告时)。
1.严重不良反应(偶然:0.1%以下;有时:0.1~0.5%;无特定:5%以上或频率不详):
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
2. 其他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
对本品的成分、氧氟沙星及喹喏酮类抗菌制剂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氧氟沙星。
本品为淡黄绿色的澄明溶液
1. 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尽量将用药时间控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 本品对甲氧苯青霉素耐药性葡萄球菌(MRSA)的有效性尚未得到证实。当MRSA所致的感染较为明显、临床症状无改善时,应尽快使用抗MRSA作用较强的药物。
3.仅用于滴眼。
4.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左氧氟沙星是消旋体氧氟沙星的光学活性部分(左旋体),具有约2倍于氧氟沙星的抗菌活性。 1. 作用机制:左氧氟沙星的主要作用机制是阻碍DNA旋转酶的活性,其强度为氧氟沙星的2倍。其最小抑菌浓度(MIC)与最低杀菌浓度(MBC)无显著差异,其作用为杀菌型。从菌的形态学观察上证实了在MIC浓度下出现溶菌现象。 2. 抗菌作用: 1) 抗菌作用:左氧氟沙星的抗菌谱较为广泛。本品的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对葡萄球菌属、包括肺炎球菌的链球菌属、细球菌属、肠球菌属、棒状杆菌属等革兰阳性菌以及包括绿脓杆菌的假单胞菌属、嗜血杆菌属、莫拉(布兰氏) 卡他菌属、莫拉氏菌属、沙雷氏菌属、克雷白氏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肠杆菌属等革兰阴性菌以及厌氧菌属的丙酸杆菌等引起眼感染性疾病的致病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各菌种的标准菌株和外眼部感染性疾病患者的新鲜临床分离菌株之抗菌作用约为氧氟沙星的2倍(体外试验)。 2) 对实验性角膜感染性疾病的效果:对家兔绿脓菌性角膜感染性疾病模型,本品显示出具有显著性的预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