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g/支
国药准字H19983174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皮肤外用药。适用于皮肤角化症,手足皲裂,干皮症、鱼鳞病等。
局部外用,涂于患处并轻轻揉搓,一日2-3次。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1.局部有感染者禁用。 2.孕妇、特别是妊娠3个月内的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尿素0.1克。
本品为白色乳膏。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后应拧紧瓶盖,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