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片重0.19克
国药准字Z36020818
江西省芙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本品成份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清火片。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清火片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