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Z13021519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防腐剂(苯甲酸钠)、色素(柠檬黄、靛兰)、乙醇、蔗糖、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桃胶、虫白蜡、硅油。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片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方由4味药组成。主治实热火毒壅盛引起的风热喉痹、风热乳蛾、急喉喑、喉风、牙痛、眩晕、口疮、鼻疳、暴风客热、便秘。方中大青叶味苦而性大寒,具有较强的清热解毒、利咽消肿之效,且能入血分,使气分血分之热毒两清,故以之为主药。大黄苦寒沉降,使上炎之火得以下泄,具有清热泻火解毒之效,同时泻热通便,开邪热下泄之途,为辅药。石膏辛甘性大寒而质不燥,清热泻火、除烦止渴,且清泄里热亦兼透散,为佐药。薄荷脑辛可发散,凉可清热,轻扬升浮,引药上行,且能清利头目而利咽喉,又能疏肝解郁,故用为使药。四药合用,配伍巧妙,共奏清热解毒,泻火通便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