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5g
国药准字H21021797
辽宁美大康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如流感杆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属等引起的呼吸道、尿路、肠道等感染。
口服,成人一次1.5-3g,分3-4次,严重感染者剂量加倍。小儿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4次服。
1、可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其发生率在10%以下。
2、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3、早产儿及新生儿中尚未发现有“灰婴综合征”者。仅有个例报道有出现短暂性皮肤和面色苍白。
4、本品亦可引起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主要表现为可逆性的红细胞生成抑制,白细胞减低和血小板减少;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罕见。
5、中枢神经系统反应主要表现为头痛、嗜睡、头晕和周围性神经炎,视觉减退、痛觉过敏等症状。脚部反应较手更严重,停药后可恢复。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砜霉素。
本品为肠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1、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疗程较长者需定期检查网织红细胞数,以及时发现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发生。
2、肾功能不全者甲砜霉素排出减少,体内可有蓄积倾向,应减量应用。
3、老年患者用药应根据肾功能调整用药。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尤其是妊娠后期或分娩期妇女应尽量避免使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5、儿童用药:新生儿避免使用。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本品是氯霉素的同类物,抗菌谱和抗菌作用与氯霉素相似,在体外具广谱抗微生物作用,包括需氧革兰阴性菌及革兰阳性菌、厌氧菌、立克次体属、螺旋体和衣原体属。对下列细菌具杀菌作用:流感杆菌、肺炎链球菌和脑膜炎奈瑟球菌。对以下细菌仅具抑菌作用:金葡菌、化脓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B组链球菌、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伤寒沙门菌、副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脆弱拟杆菌等厌氧菌。本品在肝内不与葡萄糖醛酸结合,因此体内活性较高。本品与氯霉素间呈完全交叉耐药。本品属抑菌剂。可通过弥散进入细菌细胞内,并可逆性地结合在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上,使肽链增长受阻(可能由于抑制了转肽酶的作用),因此抑制肽链的形成,从而阻止蛋白质的合成。此外,本品还具有较强的免疫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