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0mg
国药准字H10920075
扬州制药有限公司
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也可试用于其他实体恶性肿瘤。
临用前,加灭菌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静脉注射或滴注。
白血病与淋巴瘤15~20mg/天,连用7~10天,间隔2~3周后可重复。
实体瘤30~40mg/次,一周2次,连用4~8周。
本药也可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应用。
主要不良反应为消化道反应和骨髓抑制,少数患者出现轻度脱发,个别患者出现发烧、静脉炎、心脏毒性及肝肾功能异常。
心、肝、肾功能异常或有严重心脏病史者禁用。
盐酸阿柔比星
黄色或淡橙黄色冷冻疏松块状物。
1.本品注射若漏于血管外,会引起局部坏死。
2.应注意累积剂量与心脏毒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