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8m1:8mg
国药准字H34022312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