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40mg
国药准字H19983145
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
用于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Ⅱ型糖尿病)。
口服。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240mg,分2~3次服用,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红斑、荨麻疹,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减少,贫血等,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
1.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
本品为白色片。
1.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2.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
3.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
4.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5.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