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10粒重2g
国药准字Z15021108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亚玛”病,偏正头痛,胸热,肾寒,全身麻木疼痛,疮伤,瘟疫热症。
口服,一次7-13粒,一日1-2次,临睡前服,或遵医嘱。
尚不明确。
孕妇忌服。
土木香、苦参、山柰、悬钩子木、诃子、栀子、川楝子、制草乌、多叶棘豆、石菖蒲、麝香。
本品为暗红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褐色;气微,味苦、微涩,咸。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3、凡脾胃虚弱,食入难消,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