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mg
国药准字H20040773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
口服,最初剂量一次5mg,一日1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将剂量减少至每日2.5mg或增加至每日10mg.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建议剂量范围为每日2.5~10mg。
1.服用立方制药 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外周水肿(多发生在用药后~周发生率与年龄和用药剂量有关)头痛和面部潮红外周水肿通常程度较轻与年龄和给药剂量有关还可见乏力热感心悸恶心消化不良便秘眩晕感觉异常上呼吸道感染咳嗽流鼻涕喷嚏皮疹牙龈增生
2.发生率较低或与立方制药 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关系不确定的不良反应有
(1)全身:胸痛面部水肿流感样症状
(2)心血管:心肌梗塞低血压晕厥心绞痛心律失常心动过速早搏
(3)胃肠道:腹痛腹泻呕吐口干胀气返酸
(4)内分泌:男性乳腺发育
(5)血液:贫血
(6)代谢:ALT (SGPT)升高
(7)骨骼肌:关节痛背痛腿痛足痛肌肉痛性痉挛肌痛臂痛膝痛髋痛
(8)精神神经系统:失眠抑郁焦虑障碍烦躁神经过敏嗜睡性欲减退
(9)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咽炎支气管炎流行性感冒鼻窦炎鼻出血呼吸道感染
(10)皮肤:挫伤红斑风疹
(11)特殊感觉:视力障碍
(12)泌尿生殖系统:阳痿尿频尿急排尿困难多尿
3.临床试验室检查:短期和长期治疗对血电解质和血糖未见显著影响
对非洛地平过敏者﹑严重低血压者﹑主动脉狭窄者禁用。
非洛地平。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1.本品可引发严重低血压和晕厥,产生反射性心动过速,在敏感人群中可能引发心绞痛,低血压患者慎用.
2.本品慎用于心力衰竭和心功能不全患者,须注意本品的负性肌力作用,特别是在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时.
3.本品慎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老年人(65岁以上)或肝功能不全患者宜从低剂量(一次2.5mg,一日1次)开始治疗,并在调整剂量过程中密切监测血压.
4.临床试验表明,剂量超过每日10mg可增加降压作用,但同时增加周围性水肿和其他血管扩张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肾功能不全患者一般不需要调整建议剂量.
5.本品应空腹口服或食用少量清淡饮食,应整片吞服勿咬碎或咀嚼.保持良好的口腔卫生可减少牙龈增生的发生率和严重性.
1.药理作用:
(1)本品为二氢吡啶类钙通道拮抗剂(钙通道阻滞剂),其作用是可逆性竞争二氢吡啶结合位点,阻断血管平滑肌和人工培养的免心房细胞的电压依赖性Ca2+电流,并阻断K+诱导的鼠门静脉挛缩。
(2)体外研究表明,本品对血管平滑肌选择性抑制作用强于对心肌作用;在体外可检测到负性肌力作用,但是在整体动物中未观察到此作用。
(3)本品可使外周血管阻力下降而致血压降低,该药理作用与用药剂量相关,并有伴随反射性心率增加。在动物和人体内观察到本品对外周血管阻力的降低作用而致轻度利尿作用。
(4)本品的降压作用呈剂量依赖性,与血药浓度呈正相关。在第一周用药时可有反射性心率增加,但该作用随时间而减少。长期给药心率可能增加5~10次/分钟,β-阻滞剂可对抗此作用。本品单用或与β-阻滞剂合用时不影响心电图的P-R间期。临床研究和电生理研究显示,本品单用或与β-阻滞剂合用对心脏传导(P-R、P-Q和H-V间期)没有显著影响。
(5)在对没有左心室功能不全的高血压患者的临床试验中,未发现明确的负性肌力作用。
本品可减低肾血管阻力而不影响肾小球滤过。在第一周用药时可见轻度利尿、尿钠增多和尿钾增多作用,短期和长期治疗不影响电解质。
(6)在对高血压患者的临床试验中发现本品可增加血浆去甲肾上腺素水平。
(7)抗心绞痛作用:非洛地平通过扩张冠脉血管起作用,也可改善心脏的灌注和供氧。通过降低外周动脉阻力(降低后负荷)减少心脏工作负荷,这可降低心肌的氧需求。
(8)非洛地平可缓解冠脉痉挛。
(9)对稳定性劳累诱发的心绞痛患者,非洛地平可改善运动耐量并减少心绞痛发作。
(10)在治疗的初期,心率短暂地反射性加快,波依定合用β受体阻滞剂可消除该作用。作用起效时间为2小时,作用维持24小时。
(11)非洛地平可与p受体阻滞剂合用或作为单一疗法治疗心绞痛。
2.毒理研究:
(1)致癌实验:
在为期两年的致癌实验研究中,雄性大鼠分别每日给药非洛地平7.7、23.1或69.3mg/kg,观察到良性间质细胞瘤(Leydig细胞瘤)的发生率随剂量增加而增加,但是在小鼠给药一日138.6mg/kg(最大建议人用剂量的28倍)的类似研究中未发现此现象。在前面对大鼠两年研究所使用的剂量下,非洛地平降低大鼠睾酮水平,同时相应增加血清黄体化激素。Leydig细胞瘤的形成可能是这些激素的继发性作用,但是在人体内尚未发现。
在相同的大鼠研究中,与对照组相比,在所有剂量组的雄性和雌性大鼠的食管凹槽中均发现病灶鳞状细胞增生的发生率随剂量增加而增加。在大鼠未发现其它药物相关的食管或胃肠道病理变化。小鼠给药非洛地平一日138.6mg/kg(最大建议人用剂量的28倍),雄性小鼠80周后和雌性小鼠99周后均未发现致癌作用。
(2)致突变实验:
非洛地平在体外Ames微生物致突变试验和小鼠的淋巴瘤正向突变检测中未显示任何致突变活性。口服剂量2500mg/kg(最大建议人用剂量的506倍)的体内小鼠微核试验或体外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中未发现致畸变作用。
(3)生殖毒性实验:
在雄性大鼠和雌性大鼠给药非洛地平一日3.8、9.6或26.9mg/kg的生殖试验中未见该药对生殖能力有明显作用。
怀孕家兔给药非洛地平一日0.46、1.2、2.3和4.6mg/kg(最大建议人用剂量的0.4~4倍)的畸形影响研究显示,在胎兔中发现指(趾)异常现象,包括末端指(趾)骨的骨化大小和程度减少。这些改变的发生频率和严重性与给药剂量相关,甚至在最低剂量下也有发生。在给药大鼠中未发现类似的胎鼠异常现象。在对恒河猴的畸胎学研究中未发现末端指(趾)骨的大小减少,但是约有40%的胎猴出现末端指(趾)骨异位。大鼠给药非洛地平一日9.6mg/kg(最大建议人用剂量的4倍)以上的研究发现,产程延长,胚胎和新生鼠死亡的频率增加。在怀孕家兔给药非洛地平大于或等于一日1.2mg/kg(相当于最大建议人用剂量)的试验中发现,家兔乳腺显著增大,超过正常怀孕家兔的乳腺增大。
(4)毒性实验:
雄性和雌性小鼠分别口服240mg/kg和264mg/kg非洛地平,雄性和雌性大鼠分别口服2390mg/kg和2250mg/kg非洛地平,都可引起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