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ml:20mg
国药准字H51021969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1、肌注:每次5-10mg每日1-2次。
2、静脉:感染中毒性休克,依病情决定剂量,成人静注每次10-40mg,小儿每公斤体重0.3-2mg,每隔10-30分钟重复给药。也可将本品5-10mg加于5%葡萄糖液200ml中静脉滴注,随病情好转延长给药间隔,直至停药,情况无好转可酌情加量。有机磷中毒的解救用量视病情而定。
口干、面红、轻度扩瞳、视近物模糊等,个别患者有心率加快及排尿困难,多在1-3小时消失,长期应用无蓄积中毒。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及青光眼患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山莨菪碱。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1、严重肺功能不全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如有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等疾患忌用。
5、药物过量:用药剂量过大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中毒解救可应用1%匹鲁卡品(Pilocarpine)0.25-0.5ml,每隔15-20分钟皮下注射一次。
本品是作用于M-胆碱受体的抗胆碱药,有明显外周抗胆碱作用,作用与阿托品相似或稍弱,能松弛平滑肌,解除微血管痉挛,故有解痉止痛和改善微循环作用。其扩瞳和抑制腺体分泌的作用是阿托品的1/20-1/10。因不能通过血脑屏障,故中枢作用较弱。与阿托品相比,具有选择性较高、毒副作用较低的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