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l:15mg
国药准字H19993997
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一次10~15毫升,一日3~4次。
1-3岁10-15体重(公斤)1.5~2毫升一日3~4次。
4-6岁16-21体重(公斤)2~3次。
7-9岁22-27体重(公斤)3~4。
10-12岁28-32体重(公斤)4~5次。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1. 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本品每毫升主要成分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本品为淡棕黄色澄清液体。
1. 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 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 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 孕妇慎用。
5.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