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ml:50mg
国药准字H11020246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因注射肝素过量所引起的出血。
静注:抗肝素过量,用量与最后1次肝素使用量相当(1mg硫酸鱼精蛋白可中和100单位肝素)。每次不超过5ml(50mg)。缓慢静注。一般以每分钟0.5ml的速度静注,在10分钟内注入量以不超过50mg为度。由于本品自身具有抗凝作用,因此2小时内(即本品作用有效持续时间内)不宜超过100mg。除非另有确凿依据,不得加大剂量。
1、本品可引起心动过缓、胸闷、呼吸困难及血压降低。大多因静注过快所致,系药物直接作用于心肌或周围血管扩张引起,也有肺动脉高压或高血压的报道。
2、注射后有恶心呕吐、面红潮热及倦怠,如作用短暂,毋需治疗。
3、偶有过敏。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鱼精蛋白。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1、本品易破坏,口服无效。禁与碱性物质接触。
2、静脉注射速度过快可致热感、皮肤发红、低血压心动过缓等。
3、注射器具不能带有碱性。
4、本品过敏反应少,但对鱼类过敏者应用时应注意。
本品具有强碱性基团,在体内可与强酸性的肝素结合,形成稳定的复合物,这种直接拮抗作用使肝素失去抗凝活性。肝素与抗凝血酶Ⅲ结合,加强其对凝血酶的抑制作用。个别实验证实,本品可分解肝素与抗凝血酶Ⅲ的结合,从而消除其抗凝作用。本品尚具有轻度抗凝血酶原激酶作用,但临床一般不用于对抗非肝素所致抗凝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