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0mg*100s
国药准字H37023748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用于治疗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亦可用于顽固性头痛、痛性痉挛、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及乙醇中毒等。
口服。 1.舞蹈症及抽动-秽语综合征:开始每天150~300mg(11/2~3片),分3次服,渐增至每天300~600 mg(3~6片);待症状控制后2~3个月,酌减剂量。维持量每天1500~300 mg(11/2~3片)。 2.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和迟发性运动障碍:开始每天100~200 mg(1~2片),以后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分次服用。 3.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等:开始每天200~400 mg(2~4片),连服3~8日。维持量每次50mg,每日3次。 4.慢性酒精中毒一般每日口服150 mg(11/2片)。
1.较常见的为嗜睡(发生率约为2.5%)、溢乳、闭经(停药后可恢复正常)、消化道反应及头晕、乏力等。 2.个别人可出现木僵、肌强直、心率加快、血压波动、出汗等综合征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泰必利。化学名:N-[2-(二乙氨基)乙基]-5-(甲磺酰)-邻-甲氧苯甲酰胺盐酸盐分子量:C15H24N2O4S·HCl
本品为白色片。
严重循环系统障碍、肝肾功能障碍、脱水营养不良患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本品属苯酰胺类抗精神病药,对中脑边缘系统多巴胺能神经功能亢进有抑制作用,对纹状体多巴胺能神经运动障碍有拮抗作用,从而产生安定、镇静作用。其特点为对感觉运动方面神经系统疾病及精神运动行为障碍具有良效。 动物实验证实,本品可阻滞疼痛冲动经脊髓丘脑束向网状结构的传导。本药的镇痛作用可能与丘脑对痛觉冲动整合作用有关。此外尚有镇吐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