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3g
国药准字Z20053901
吉林省中晟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肺、胃腺癌辅助治疗。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连用一周后,无恶心、呕吐,可一次服2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尚不明确。
孕妇忌服。
人参、雄黄、蟾酥(酒制)、西红花、人工牛黄、麝香、冰片、三七、天竺黄、芦荟。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粉末;气清香,味苦。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本品对个别患者,有轻微不良反应,脾胃弱的患者服后有胃部不适,甚至恶心呕吐,可减量服或停药后即可消失。
3、本品注意在饭后服用,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
4、运动员慎用,心脏病患者慎服,或在医生指导下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