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6g:60mg
国药准字H14022722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品适用于流感病毒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1、口服,温开水冲服。
2、1-9岁小儿,每8小时1.5-3mg/kg,每日剂量不超过150mg。
3、9岁以上儿童,一次100mg,每12小时1次。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消化道和中枢神经系统:头晕目眩、头痛失眠焦虑、幻觉、精神混乱,恶心,食欲减退、便秘、口鼻干。白细胞减少及粒细胞减少。
2、持续存在或比较顽固难以消失的不良反应有:注意力不集中,头晕目眩,易激动;食欲消失,恶心,神经质,皮肤出现紫红色网状斑点或网状青斑,睡眠障碍或恶梦等为常见。视力模糊,便秘,口、鼻及喉干,头痛,皮疹,经常疲劳或无力,呕吐等为少见或极少见。
3、长期应用可出现足部或下肢肿胀,不能解释的呼吸短促,体重迅速增加(可能因出血性心力衰竭所致)。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癫痫患儿禁用。
3、麻疹流行期的小儿禁用。
4、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金刚烷胺。
本品为白色颗粒;味甜。
1、本品为小儿制剂。
2、长期使用本品可能抑制唾液分泌,患者易发生龋齿、牙周病、口腔念珠菌病等。
3、伴有下列情况的患儿应慎用本品:
(1)反复发作的湿疹样皮疹。
(2)末梢性水肿。
(3)充血性心力衰竭。
(4)精神病或严重神经官能症。
(5)肾功能障碍。
4、儿童用药: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5、药物过量:
(1)药物过量可出现惊厥、严重的情绪或其他精神改变,严重的睡眠障碍或恶梦。
(2)支持疗法:根据病情分别给于镇静剂、抗惊厥剂、抗心率失常药,必要时可加用其他药物。
(3)控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的症状:可缓慢静注毒扁豆碱,患儿每间隔5-10分钟给0.5mg,最大用量每小时甚至可达2mg。
本品能阻断甲型流感病毒脱壳及其核酸释放至呼吸道上皮细胞中,对已经穿入细胞内的病毒亦有影响其初期复制的作用。由于本品是在病毒与细胞之间起作用,并无宿主特异性,对预防或接触病毒初期用药较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