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g
国药准字H20010104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每日一次1片,于化疗前60分钟口服。对高度催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严重催吐,可于化疗后8-12h加服5-10mg。
部分病人出现口渴、便秘、头痛、头晕、腹部不适等。上述反应轻微,无需特殊处理。
对本类药物(5-HT3受体阻断剂)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阿扎司琼。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慎用。
3、老年用药:本剂主要从肾脏排泄,由于老年患者多见肾功能降低,会持续血中高浓度并可能出现头痛、头晕等副作用,因此观察患者状态给药。出现副作用时应减量。
4、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盐酸阿扎司琼为选择性5-HT3受体拮抗剂,对大鼠大脑皮质5-HT3受体亲和力的研究表明,盐酸阿扎司琼的亲和力比甲氧氯普胺约强410倍,为恩丹西酮的2倍,与格拉司琼基本相同。动物实验表明盐酸阿扎司琼0.1mg/kg静脉注射可强力抑制顺铂诱发的猫兔犬呕吐,0.3mg/kg可完全抑制阿霉素及环磷酰胺引起的雪貂呕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