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5g (按C16H19N3O5S计)
国药准字H20003028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下列感染中病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或不能口服的患者。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尚可用于治疗伤寒及钩端螺旋体病。
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给药。
1、成人一次0.5-1g,每6-8小时1次。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50-100mg/kg,分3-4次给药。
2、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min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阿莫西林1g。
3、严重感染时可与舒巴坦按2:1合用,成人每次本品2g,舒巴坦1g,用适量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并加入5%葡萄糖溶液150-200ml中静脉滴入,每8小时1次。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钠。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结晶。
1、青霉素类药物偶可致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5、大剂量应用时,应注意检测血清钠。
6、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试验显示,10倍于人类剂量的阿莫西林未损害大鼠和小鼠的生育力和胎儿。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鉴于动物生殖试验不能完全预测人体反应,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本品。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
8、儿童用药: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50-100mg/kg,分3-4次给药。
9、老年用药:老年人肾功能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10、药物过量:在一项51名儿童患者参与的前瞻性研究提示,阿莫西林给药剂量不超过250mg/kg时不引起显著临床症状。有报道少数患者因阿莫西林过量引起肾功能不全、少尿,但肾功能损害在停药后可逆。
1、阿莫西林为青霉素类抗生素,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粪肠球菌等需氧革兰阳性球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需氧革兰阴性菌的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及幽门螺杆菌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
2、阿莫西林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可使细菌迅速成为球状体而溶解、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