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mg
国药准字Z12020128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品用于解毒清热,利湿退黄。用于湿热毒盛所致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及原发性肝癌的辅助治疗。
口服。
1.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一次1~3片,一日3次,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儿童酌减。
2.原发性肝癌一次2~4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
3.极量:一次6片。
部分患者出现短暂的口干、头晕、腹部不适、恶心、轻度腹泻等轻微胃肠道症状,个别有溃疡病者可诱发胃痛,对症处理后一般不影响治疗。葫芦素偶可引起过敏症状,面部等部位出现密集红色皮疹伴瘙痒。
孕妇及严重消化道溃疡患者忌服。
本品主要成分总葫芦素。
葫芦素片为白色片剂;味苦。
服用剂量不得随意加大。
药理作用:
1.本品能保肝降酶,消退黄疸,降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消除腹水。2.改善蛋白代谢,促进肝细胞再生,防止肝细胞变性及肝细胞坏死。
3.对逆转细胞免疫缺陷,激发细胞免疫功能,抑制肝纤维增生等方面有一定作用。
4.亦可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