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l:0.1g
国药准字H19980121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及花斑癣等。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1次。体、股癣连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用4-6周。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对盐酸特比萘芬及盐酸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化学名:(E)-N-(6,6-二甲基-2-庚烯-4-炔基)-N-甲基-1-甲酰胺萘?盐酸盐分子式:C21H25N·HCl 分子量:327.90
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1次。体、股癣连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用4-6周。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能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麦角鲨烯环氧化酶,阻断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麦鲨烯环氧化反应而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