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60ml
国药准字H20103594
厦门美商医药有限公司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纹斑癣等。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或遵医嘱。
皮肤局部轻度烧灼感、瘙痒感等刺激症状或局部皮肤干燥。一般不影响治疗。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触及处。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症状,应停止用药。 4.疗程一般不超过4周。
盐酸特比萘芬为丙烯胺类广谱抗真菌药物。能特异性地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选择性地抑制真菌的角鲨烯环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角鲨烯在细胞中蓄积,从而达到杀灭或抑制真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