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00mg(20万单位)
国药准字H10900028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对青霉素﹑红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的感染。
成人,一日0.8-12g(4-6片),较重感染可增至一日16g(8片);小儿,按体重一日30mg/kg。均分3-4次服用(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
2.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等肝毒性症状少见,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服用本品,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交沙霉素。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1.患者对大环内酯类中一种药物(如红霉素)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如本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2.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患者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3.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4.服用本品期间宜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6.因不同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宜作药敏测定
本品为链霉菌(Streptomycesnarbonensisvar.Josamyceticus)产生的一种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红霉素相仿。
1.对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的抗菌作用较红霉素略差。
2.但对诱导型耐药菌株仍具有抗菌活性。脑膜炎双球菌、百日咳杆菌对本品敏感。
3.对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及真杆菌等厌氧菌具良好抗菌作用。
4.胞内病原体如支原体属、衣原体属、军团菌亦对本品敏感。
5.本品不诱导葡萄球菌对大环内酯类药物的耐药性,为非诱导型抗生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