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01
国药准字H20059206
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偶见过敏反应或局部刺激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 3、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