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03115
湖北省八峰药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慢性肝性脑病、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及慢性迁延性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复方亮氨酸颗粒/复方亮氨酸颗粒(3AA):口服。
1、肝性脑病:昏迷期一次2-3袋,一日三次;清醒后一次1袋。
2、慢性肝病:一次1袋。一日3-4次吞服或冲服,或遵医嘱。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其制剂常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亮氨酸、异亮氨酸、缬氨酸。
(1)复方亮氨酸颗粒:淡黄色的颗粒。
(2)复方亮氨酸颗粒(3AA):黄色或淡黄色的颗粒。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亮氨酸、异亮氨酸及缬氨酸为支链氨基酸,进入体内后能纠正血浆中支链氨基酸和芳香氨基酸失衡,维持正常比例,防止脑内芳香氨基酸浓度过高引起的肝昏迷;本品能促进蛋白质的合成和减少蛋白质的分解,有利于肝细胞的再生和修复,并可改善低蛋白血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