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瓶装4.5g
国药准字Z44023712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银环蛇、金环蛇、眼镜蛇、青竹蛇及天虎、蜈蚣咬伤。
口服,首次服9g,以后每隔3小时服4.5g,严重者隔1小时服4.5g。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巴豆叶、威灵仙、鸡骨香(根皮)、侧柏叶、田基黄、七星剑(叶)、细辛、两面针(皮)、半边旗、朱砂根(皮)、柚叶、山芝麻(叶)、了哥王(叶)、重楼、龙胆草、薄荷、独脚莲、半边莲、黑面神(叶)、老鸦胆叶、枫香叶、东风桔(根、茎皮)。
本品为灰褐色的粉末;气微香,味苦、辛。
服药后若有腹痛,可饮少量糖水;若有胸翳现象,多饮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