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9克
国药准字Z20080226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肺肾阴虚,干咳少痰,咽干喉痛。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百合、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当归、白芍、桔梗、甘草。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