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复溶后每支0.5ml(10次人用剂量),含菌9.5×1010。每1次人用剂量活菌数应不低于3.0×109。
国药准字S10820140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本品用于预防布氏菌病。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按标示量加入氯化钠注射溶液。每支10次人用剂量加入0.5ml。复溶后的疫苗应在1小时内用完,剩余的疫苗应废弃。
2、上臂外侧三角肌上部附着处皮上划痕接种。在接种部位滴加疫苗,每1次人用剂量0.05ml,再用消毒针划痕。划痕长度为1-1.5cm,应以划破表皮微见血迹为宜。划痕处用针涂压10余次,使菌液充分进入划痕内。接种后局部应裸露至少5分钟。
3、10岁以下儿童及复种者疫苗滴于一处划1个“井”字,10岁以上初种者疫苗滴于两处划2个“井”字,间隔2-3cm。
1、常见不良反应:
(1)接种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注射局部红肿浸润轻、中度反应,多数情况2-3天内自行消失。
(2)接种疫苗后可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一般不需处理;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给予对症处理。
2、罕见不良反应:
(1)严重发热反应,应给予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2)注射局部重度红肿或其他并发症,应给予对症处理。
3、极罕见不良反应:淋巴结肿大,血管神经性水肿。
1、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4、妊娠期或6个月内的哺乳期妇女。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氏菌弱毒株活菌体。
本品为乳白色疏松体,复溶后为均匀悬液。
1、本品仅供皮上划痕用,严禁注射。
2、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6个月以上的哺乳期妇女。
3、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1小时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品,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开启疫苗瓶和接种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8、消毒皮肤只可用酒精,不可用碘酒,并在酒精挥发后再行接种。
9、本品与抗生素同时应用时可能影响疫苗的免疫效果。
10、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11、严禁冻结。
本疫苗接种后,可使机体产生体液免疫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