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片重0.3克
国药准字Z20093581
吉林十誉药业有限公司
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地锦草、司卡摩尼亚脂、诃子肉、芦荟、毛诃子肉、西青果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患有慢性腹泻、痢疾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及经常腹泻,里急后重,脓血便。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