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μg
国药准字S10960080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本品用于预防乙型肝炎。
1、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HBsAg10μg。每1次人用剂量为1.0ml,含HBsAg10μg或20μg。
2、本疫苗适用于乙型肝炎易感者,尤其是下列人员:
(1)新生儿,特别是母亲为HBsAg、HBeAg阳性者。
(2)从事医疗工作的医护人员及接触血液的实验人员。
3、免疫程序和剂量:
(1)于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2)基础免疫为3针,分别在第0、1、6月接种,新生儿第1针在出生24小时内注射。一般易感者使用10μg/瓶,母婴阻断的新生儿每剂注射20μg/瓶。
1、常见不良反应: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罕见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
(2)接种部位轻、中度的红肿、疼痛,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
(3)接种部位可出现硬结,一般1-2个月可自行吸收。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疹、阿瑟反应。阿瑟反应一般出现在接种后10天左右,局部红肿持续时长,可用固醇类药物进行全身和局部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在注射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抢救,注射肾上腺素进行治疗。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甲醛以及抗生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
本品为乳白色混悬液体,可因沉淀而分层,易摇散。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使用时应充分摇匀,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瓶内有异物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4、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5、注射第1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一般不再注射第2针。对于母婴阻断的婴儿,如注射第2、3针应遵照医嘱.
6、严禁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