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瓶装10ml,120ml
国药准字Z20033124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尚不明确
糖尿病患者禁服。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蔗糖、蜂蜜、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的液体;味甜、微苦涩。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