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0mg
国药准字H20153172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本品适用于维生素B6缺乏的预防和治疗,防治异烟肼中毒;也可用于妊娠、放射病及抗癌药所致的呕吐,脂溢性皮炎等。
2、全胃肠道外营养及因摄入不足所致营养不良、进行性体重下降时维生素B6的补充。
3、下列情况对维生素B6需要量增加:妊娠及哺乳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烧伤、长期慢性感染、发热、先天性代谢障碍病(胱硫醚尿症、高草酸盐症、高胱氨酸尿症、黄嘌呤酸尿症)、充血性心力衰竭、长期血液透析、吸收不良综合征伴肝胆系统疾病(如酒精中毒伴肝硬化)、肠道疾病(乳糜泻、热带口炎性肠炎、局限性肠炎、持续腹泻)、胃切除术后。
4、新生儿遗传性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
临用前用注射用水溶解后,皮下注射、肌内或静脉注射,1次50mg-100mg,1日1次。用于环丝氨酸中毒的解毒时,每日300mg或300mg以上。用于异烟肼中毒解毒时,每1g异烟肼给1g维生素B6静注。或遵医嘱。
维生素B6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产生毒性和罕见过敏反应。若每天应用200mg,持续30天以上,可致依赖综合征。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6。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1、维生素B6对下列情况未能证实确实疗效。如痤疮及其他皮肤病、酒精中毒、哮喘、肾结石、精神病、偏头痛、经前期紧张、刺激乳汁分泌、食欲不振。不宜应用大剂量维生素B6治疗未经证实有效的疾病。
2、维生素B6影响左旋多巴治疗帕金森病的疗效,但对卡比多巴的疗效无影响。
3、对诊断的干扰:尿胆原试验呈假阳性。
4、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5、同时使用其它药品,请告知医生
6、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接受大量维生素B6,可致新生儿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乳母摄入正常需要量对婴儿无不良影响。
8、儿童用药:参见其它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9、老年用药:参见其它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10、药物过量:每日应用2-6g,持续几个月,可引起严重神经感觉异常、进行性步态不稳至足麻木、手不灵活,停药后可缓解,但仍软弱无力。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维生素B6在红细胞内转化为磷酸吡哆醛,作为辅酶对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类的各种代谢功能起作用,同时还参与色氨酸转化成烟酸或5-羟色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