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10粒重2g
国药准字Z15020235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还有5个药企生产)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燥。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尚不明确。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麝香、草乌叶、银朱、甘草、沉香、蒜炭等味。
本品为红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紫褐色;气香,味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