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瓶装45g
国药准字Z44023249
制酸,止痛。用于胃痛、泛酸。
口服,一次4.5克,一日3~4次。
尚不明确。
孕妇忌服。
鸡蛋壳(炒)、天花粉。
本品为黄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辛。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好转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