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g(以C17H19F2N3O3)
国药准字H10970009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单纯性淋病等。
(3)腹腔胆道、肠道、伤寒等感染。
(4)皮肤软组织感染。
(5)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2、由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盐酸洛美沙星片)已有报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且对于一些患者,急性细菌性鼻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单纯性尿路感染/急性非复杂性膀胱炎有自限性,应在没有其他药物治疗时方可使用盐酸洛美沙星片。
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1、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2、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偶有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升高等。
对本品或其他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禁用。
5、老年用药: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本品为第三代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其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螺旋酶。本品对革兰阴性菌、阳性菌和部分厌氧菌均有抗菌活性。本品与其它类抗菌药之间未见交叉耐药性。本品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杆菌、淋球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具有一定的抗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