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ml:10mg
国药准字H35020010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急性微循环障碍及有机磷中毒等。
1、常用量:成人每次肌注5-10mg,小儿0.1-0.2mg/kg,每日1-2次。
2、抗休克及有机磷中毒:静注,成人每次10-40mg,小儿每次0.3-2mg/kg。必要时每隔10-30分钟重复给药,也可增加剂量。病情好转后应逐渐延长给药间隔,至停药。
1、常见有:口干、面红、视物模糊等。
2、少见的有:心跳加快、排尿困难等;上述症状多在1-3h内消失。用量过大时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幽门梗阻、肠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慎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消旋山莨菪碱。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1、急腹症诊断未明确时,不宜轻易使用。
2、夏季用药时,因其闭汗作用,可使体温升高。
3、静滴过程中若出现排尿困难,对于成人可肌注新斯的明0.5-1.0mg或氢溴酸加兰他敏2.5-5mg,对于小儿可肌注新斯的明0.01-0.02mg/kg,以解除症状。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5、儿童用药:婴幼儿慎用。
6、老年用药:年老体弱者慎用:老年男性多患有前列腺肥大,用药后易至前列腺充血导致尿潴留发生。
7、药物过量:剂量过大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可用1%毛果芸香碱注射液解救,每次0.25-0.5ml,皮下注射,每15分钟一次,直至症状缓解。
具有外周抗M胆碱受体作用,能解除乙酰胆碱所致平滑肌痉挛,也能解除微血管痉挛,改善微循环。对胃肠道平滑肌有松弛作用,并抑制其蠕动,作用较阿托品稍弱,其抑制消化道腺体分泌作用为阿托品1/10。抑制唾液腺分泌及扩瞳作用较弱,为阿托品的1/20-1/10。因不易通过血-脑脊液屏障,故中枢作用亦弱于阿托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