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e-006
国药准字H20093290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缓解下述疾病的呼吸道阻塞性障碍引起的呼吸困难等症状: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
通常,成人:一日1次,睡前口服或一日2次,早、晚睡前口服,1次50ug(相当于口服溶液10ml); 6岁以上小儿:一日1次,睡前口服或一日2次,早、晚睡前口服,1次25ug(相当于口服溶液5ml); 不满6岁的乳幼儿:一日2次,早、晚睡前口服或一日3次,早、中、晚睡前口服,1次1.25ug/kg(相当于口服液0.25ml/kg)。 另外,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通常不满6岁小儿的一次给药量标准如下: 不满1岁:10~15ug/日(相当于口服液2~3ml); l~3岁:15~20ug/日(相当于口服液3~4ml); 3~6岁:20~25ug/日(相当于口服液4~5ml)。
尚不明确
1、正在使用儿茶酚胺制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治疗的患者禁用。
2、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8-羟基-5-[(1RS,2SR)-1-羟基-2-异丙胺基丁基]2-(1H)喹诺酮盐酸半水合物。
本品为无色澄清的略带粘稠的液体。具有桔子的芳香,味甜。
1、对下述患者慎用
(l)甲状腺机能亢进症(可能会使甲状腺机能亢进症恶化)
(2)高血压(可能会使血压上升)
(3)心脏病(可能会出现心悸、心律不齐等)
(4)糖尿病(可能会使搪尿病恶化)
(5)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参照注意事项的4)
2、按用法用量正确使用未见疗效时,可认为本剂不适用,要中止给药。
3、对临床检查值的影响 由于本剂抑制变应原引起的皮肤反应,所以在进行皮试前12小时最好中止给药。
4、请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