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g
国药准字H11020951
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
1、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患者。
2、青少年及儿童、老年患者。
3、甲状腺手术后复发,又不适于放射性131I治疗者。
4、手术前准备。
5、作为131I放疗的辅助治疗。
本品用于:
1、治疗成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开始剂量一般为每天300mg(3片)。视病情轻重介于150-400mg(1片半-4片),分次口服,一日最大量600mg(6片)。
2、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维持量每天50-150mg(半片-1片半),视病情调整。
3、小儿开始剂量每日按体重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酌减。
1、常见有头痛、眩晕,关节痛,唾液腺和淋巴结肿大以及胃肠道反应。也有皮疹、药热等过敏反应,有的皮疹可发展为剥落性皮炎。
2、个别病人可致黄疸和中毒性肝炎。
3、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粒细胞缺乏症。故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白细胞数低于4×109/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1.5×109/L时,应按医嘱停用或调整用药。
严重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严重缺乏、对硫脲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硫氧嘧啶。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片。
1、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
2、对诊断的干扰: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使AST、ALT、ALP、Bil升高。
3、外周血白细胞偏低、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4、应用本品后,皮疹、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的发生率较丙硫氧嘧啶高,故目前已较少应用。
1、抗甲状腺药物。
2、本品能与过氧化物酶系统中的二硫键结合成无活性的二硫化合物,干扰了二硫键传递碘的能力,从而抑制碘的活化,酪氨酸碘化及碘化酪氨酸的缩合,使甲状腺素的合成受到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