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41893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1、过敏性眼病,如春季卡他性结膜角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巨乳头睑结膜炎。
2、由I型速发型变态反应(或肥大细胞)引起的非感染性炎性眼疾。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洛度沙胺氨丁三醇滴眼液:
滴眼,4-6次/日,一次12滴。
洛度沙胺氨丁三醇滴鼻剂:
滴鼻,一次1-3滴,4-6次/日,一次间隔4h以上,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
对某些过敏的患者可能引起瞳孔散大而导致眼内压升高。
1、滴眼液禁用于一些不能散的患者(如闭角型青光眼,重度窄角的患者),也禁用于对该药成分过敏的患者。
2、未经控制的高血压,心律失常,高血糖(糖尿病),甲亢患者慎用。
3、妊娠期妇女只有潜在的益处大于对胎儿伤害的风险时才可使用。
4、本品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未确定,妊娠期妇女慎用。
5、滴鼻液菱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洛度沙胺氨丁三醇。
本品一般为滴眼剂、滴鼻剂。
1、拟交感神经药应慎用于正在全身应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的患者,以免引起血压升高。
2、为避免污染,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睑。
3、使用本品前请将角膜接触镜去除。
本品在动物和人活体内本品可抑制I型速发型变态反应。体外试验显示,本品能稳定肥大细胞,阻止特异性抗原所致的组织胺的释放。此外,本品还可阻止其他的肥大细胞炎性介质的释放(如SPS-A,即过敏反应的慢反应物质,即白三烯)及嗜酸细胞的趋化性。体外试验还显示,本品通过阻止钙离子向受刺激的肥大细胞内转移,抑制组胺的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