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2.5mg
国药准字H20066450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1 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 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 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 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1 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
本品为橙红色晶体,无嗅。熔点为111℃,实际上不溶于水,微溶于醇,溶于吡啶、氯仿、苯略溶于醚、丙酮、醇、乙酸。具有强烈苦味。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