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按C3H7O4P计算4.0g(400万单位)
国药准字H20033224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治疗由敏感菌所致重症感染如败血症、腹膜炎、骨髓炎等。
1、静脉滴注。先用灭菌注射用水适量溶解,再加至250-50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稀释后静脉滴注。
2、成人:一日4-12g,严重感染可增至一日16g。分2-3次滴注。
3、儿童:一日0.1-0.3g/kg,分2-3次滴注。
1、主要为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纳差、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
2、偶可发生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周围血象红细胞、血小板一过性降低、白细胞降低、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头晕、头痛等反应。
3、注射部位静脉炎。
4、极个别患者可能出现休克。
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磷霉素钠。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1、本品静脉滴注速度宜缓慢,每次静脉滴注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
2、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3、用于严重感染时除需应用较大剂量外,尚需与其他抗生素如β内酰胺类或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时,也宜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
4、应用较大剂量时应监测肝功能。
5、本品在体外对二磷酸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加大时更为显著,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但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孕妇应禁用。
(2)本品也可通过乳汁排泄。故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若必须用药,则应暂停哺乳。
7、儿童用药: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缺乏资料,5岁以下小儿应禁用。5岁以上儿童应慎用并减量使用。
8、老年用药: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泄,老年人肝、肾功能常呈生理性减退,因此老年人应慎用,并需根据患者情况减量用药。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磷霉素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具抗菌作用。对大肠埃希菌、沙雷菌属、志贺菌属、耶尔森菌、铜绿假单胞菌、肺炎克雷伯菌、产气肠杆菌、弧菌属和气单胞菌属等革兰阴性菌也具有较强的抗菌活性。
2、磷霉素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早期合成,其分子结构与磷酸烯醇丙酮酸相似。因此可与细菌竞争同一转移酶,使细菌细胞壁合成受到抑制而导致细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