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gx6袋/盒
国药准字Z44021011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清热,凉血,解毒。用于湿热蕴积肌肤所致湿疹。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尚不明确。
糖尿病患者禁服。
金银花、鸡蛋花、木棉花、槐花、葛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甘。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阴虚体质或病久津液不足者,表现为口舌干燥,饮之不解,大便燥结者应慎用。
6、服药期间,如局部皮疹需要使用外用药时,应向专科医师咨询。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