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0mg
国药准字H21023757
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20mg,一日1次,或一次l0mg,一日2次。饭后服用。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其中3.5%需为此撤药。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
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及精神紧张等。
对本品过敏、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病患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份为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 甲酰胺-1,1-二氧化物。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绿色片、薄膜衣片或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绿色。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
3.一日量超过20mg时,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
4.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12天,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因此,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
5.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血象异常、视力模糊、精神症状、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6.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
(2)哮喘;
(3)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
(4)肾功能不全;
(5)老年人。
7.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
8.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9.能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比阿司匹林弱,但可持续到停药后2周。术前和术后应停用。
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及解热作用。本品通过抑制环氧合酶使组织局部前列腺素的合成减少,抑制白细胞的趋化性和溶酶体酶的释放而发挥药理作用。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小鼠经口LD50为360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