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按C14H19BCl2N2O4计 2.3mg
H20180012
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用,治疗已接受过至少ー既往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本品需在具有多发性骨髓瘤治疗经验的医生的监督下开始治疗,并对治疗进行监测。
用量:本品的推荐起始剂量:在28天治疗周期的第1、8和15天,每周1次,每次口服给药4mg。来那度胺的推荐起始剂量:在28天治疗周期的第1-21天,每三1次,每次给药25mg。地塞米松的推荐起始剂量:在28天治疗周期的1、8、15和22天给药,每次40mg。
给药方案:伊沙佐米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给药
关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的更多信息,请参考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的药品说明书
用法:本品的给药途径为口服。
患者应该在每个治疗周期第1、8和15天大致相同的时间服药,在进餐前至少1小时或进餐后至少2小时服用本品(见药代动学)。应用水送服整粒胶囊。请勿压碎、咀嚼或打开胶囊(见注意事项)
在开始一个新的治疗周期前: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应为≥1000/mm3
血小板计数应≥75.000/mm2
根据医生判定,非血液学毒性一般应复至患者的基线状况或≤1级
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由于24个周期之后的耐受性和性相关数据有限,因此对于需要长于24个周期的联合给药治疗,应基于患者个体获益风险评估结果。(见药理毒理)
廷误或漏服剂量
如果延误或漏服一剂本品,只有当距离下次计划给药时间≥72小时,方可补服漏服剂量。距离在下次计划给药的72小时内不得补服。不得服用双倍剂量以补服漏服的剂量。如果患者在服药后呕吐,不应重复服药,而应在下次计划给药时恢复给药。
由于本品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给药,因此关于不良反应的其他信息,请参考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的药品说明书。
对本品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
由于本品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给药,因此关于禁忌方面的其他信息,请参考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的药品说明书。
本品主要成份:枸橼酸伊沙佐米
2.3mg:每粒胶囊含3.3mg枸橼酸伊沙佐米,相当于2.3mg伊沙佐米
3mg:每粒粒胶强含4.3mg枸橼酸伊沙佐米,相当于3mg伊沙佐米
4mg:每粒胶含5.7mg枸橼酸伊沙佐米,相当于4mg伊沙佐米
化学名称
2-[(1R)-1-[2-(2,5-二氯苯甲酰)氨基]乙酰基]氮基]-3-甲基丁基]-5-第-1,3,2-二氩戌环4,4二乙酸
本品为选粉色胶囊(2.3mg)、浅灰色胶囊(3mg)或浅橙色(4mg)胶囊,売上印有标识“Takena”及规格,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由于本品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给药,因此关于注意事项方面的其他信息,请参考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的药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