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2.5mg
H20160071
本品用于抑郁发作(即典型性)。
1、推荐剂量:每日三次,一次一片(含噻奈普汀钠12.5mg),于三餐(早、中、晚)前口服。——对于慢性酒精中毒病人,无论是否存在肝硬化,均无必要改变剂量。
2、对于超过70岁的病人,和存在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剂量应限制在每日二片,或遵医嘱。
罕见,一般并不严重:
1、上腹疼痛,腹痛,口干,厌食,恶心,呕吐,便秘,胀气。
2、失眠,嗜睡,恶梦,虚弱。
3、心动过速,期外收缩,心前区疼痛。
4、眩晕,头痛,晕厥,震颤,颜面潮红。
5、呼吸不畅,喉部堵塞感。
6、肌痛,背痛等。
1、对本品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2、未满15岁的儿童。
3、与MAOI(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类药物合用。
4、在开始噻奈普汀治疗前,必须停用MAOI类药物二周。而本来服用噻奈普汀改为MAOI类药物治疗的病人,只需停服噻奈普汀24小时。
本品主要成分为噻奈普汀钠。
本品为白色包衣片。
1、带有遗传性自杀倾向的抑郁症病人服用本药时必须密切监护,特别是在治疗伊始。如需进行全身麻醉,应告知麻醉师病人正在服用本药,并在手术前24或48小时停药。需进行急诊手术时,可不必有停药期,需进行术前监测。与所有治疗精神疾病药物相同,如中断治疗,需逐渐减少剂量,时间为7至14天以上。对驾车或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部分病人会出现警觉力下降。因此,司机或机器操纵者需注意服用本药时易出现嗜睡的危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在动物,研究发现本药对生殖功能无不良影响,仅有极少量的药物通过胎盘,未见胎儿体内蓄积作用。因在人类尚无有关的临床研究资料,可能发生的危险尚未获悉,因此妊娠期间避免服用本药。
(2)哺乳期:三环类抗抑郁药可以分泌入乳汁,因此建议哺乳期妇女禁用。
3、药物过量:立即停药并密切监护病人。洗胃;心肺,代谢和肾功能监测;根据临床表现对症治疗,特别注意通气,纠正代谢紊乱和肾功能障碍。
1、噻奈普汀是抗抑郁药。在动物,具有增强海马部位锥体细胞的自发性活动,并加速其功能受抑制后的恢复。增加大脑皮质和海马部位神经元对5-羟色胺的再吸收的作用。噻奈普汀在人体特点:对心境紊乱有一定作用,作为抗抑郁药的分类,该药是介于镇静性抗抑郁药和兴奋性抗抑郁药之间的一种。
2、对躯体不适,特别是对于焦虑和心境紊乱有关的胃肠道不适有明显作用。
3、对酒精中毒病人在戒酒期间出现的人格和行为紊乱有一定作用,而且,噻奈普汀对下列方面无不良作用:睡眠和警觉;心血管系统;胆碱能系统(无抗胆碱能症状);药物成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