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10丸重0.35g
国药准字Z20025911
山西省吕梁中药厂
清热通便。用于头目眩晕,牙龈肿痛,口舌生疮,便秘尿赤。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者禁服。
黄连、石膏、甘草、黄芩、大黄、赤芍、栀子、连翘、当归、川芎、薄荷、荆芥、菊花、玄参、天花粉、桔梗。
本品为黑褐色丸剂(水丸)。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