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g
国药准字H51021190
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用于胆囊炎、胆石症、胆道感染、胆囊术后综合征。
口服,一次0.4g,一日3次,餐前服用。
个别患者可有头晕、腹胀、胸闷、皮疹、腹泻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肝功能不全及胆道梗阻者慎用。
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羟甲香豆素,化学名7-羟基-4-甲基香豆素
白色或类白色片。
1大剂量可引起胆汁分泌过度和腹泻。2炎症明显时应加用抗生素。
羟甲香豆素为香豆素衍生物,能松弛奥狄括约肌,具有较强的解痉、镇痛作用,同时也能温和、持续地促进胆汁分泌,加强胆囊收缩和抑菌作用,具有明显的利胆作用,有利于结石排出,对胆总管结石有一定排石效果。部分原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的患者,服药后随炎症的消除而恢复正常。本品毒性低,小鼠急性毒性LD50为5375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