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每支装10g(2)每支装20g(3)每支装40g
国药准字Z20010087
广东湛江吉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浅、深Ⅱ度烧伤创面的治疗,用药面积不宜超出体表面积的3%。
外用,用生理盐水清洁创面后,直接涂抹药膏,厚度约1-2mm,或涂于消毒敷料上,再覆盖于创面。根据病情需要可用纱布适度包扎。每日换药1次。
少数患者可出现肝功能异常。
1、孕妇、儿童禁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黄连、黄柏、藤黄(制)、冰片。
本品为黄色的软膏剂;具有特殊的芳香气。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病情较重者可配合其它治疗。
2、用药者请注意肝功能检查。
3、烧伤创面处理应坚持无损伤处理三原则:
(1)无损伤性早期保护治疗创面;
(2)无损伤性液化排除坏死皮肤;
(3)无损伤性再生修复皮肤。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本品仅作外用,避免接触眼睛。
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本品能减轻烫伤动物的足肿胀程度,降低局部感染发生率,缩短创面愈合天数;能提高Ⅲ度烧伤动物的存活率;可减轻化学物质所致急性炎症的反应,并有一定的镇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