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龙颗粒
药品库 中医科 恶寒发热 小青龙颗粒
小青龙颗粒

规格:每袋装13g

国药准字Z62021217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还有33个药企生产)

小青龙颗粒的说明书
【药品名称】:
小青龙颗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2021217
【处方类型】:
非处方药OTC
【医保类型】:
医保
【药品类型】:
中成药
【生产企业】: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适应症】:

解表化饮,止咳平喘。用于风寒水饮,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3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 忌 】:

尚不明确。

【 成 分 】:

麻黄、桂枝、白芍、干姜、细辛、甘草(蜜炙)、法半夏、五味子。

【 性 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辛。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内热咳喘及虚喘者不适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及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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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萌萌 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中医科

小青龙颗粒没有什么副作用,有利于止咳平喘、解表化饮。用于治疗恶寒、无汗、发热、风寒水饮,喘咳痰稀。服用药物期间不要吃辛辣、油腻和过于刺激性的食物。要清淡的饮食,多喝温水。注意不能同时服用滋补性的中成药。不能抽烟,不能喝酒,以免加重呼吸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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