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ml∶30mg
国药准字H20178012
广东星昊药业有限公司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1 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 2 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 3 怀孕和哺乳妇女。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尚不明确
本品是新型抗微管药物,通过促进微管蛋白聚合,抑制解聚,保持微管蛋白稳定,抑制细胞有丝分裂。体外实验证明紫杉醇具有显著的放射增敏作用,可能是使细胞中止于对放疗敏感的G2和M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