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ml:25mg
国药准字H10910016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治疗严重抑郁症及难治性抑郁症。
静脉滴注。开始用25-50mg稀释于250-500ml葡萄糖盐水,在1.5-3小时滴完,一日1次,缓慢增加至一日50-150mg,高量一日不超过200mg。
治疗初期可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严重心脏病、近期有心肌梗死发作史、癫痫、青光眼、尿潴留及对三环类药物过敏者。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氯米帕明。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1、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头3个月及妊娠晚期禁用,因本品可能对胎儿产生不良作用,妊娠哺乳期妇女慎用。
3、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禁用。
4、老年用药:慎用。
5、药物过量:
(1)中毒症状:首发症状一般是严重的抗胆碱能反应,中枢症状有嗜睡、木僵、昏迷、躁动不安、震颤、谵妄、大量出汗、反射亢进、肌肉强直、惊厥等,心血管系统可出现心律失常、心动过缓,传导阻滞,充血性心衰甚至心脏骤停。也可发生呼吸抑制、发绀、低血压、休克、呕吐、高热、瞳孔散大、少尿或无尿等。
(2)处理:依病情进行相应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
本品为三环类抗抑郁药,主要作用在于阻断中枢神经系统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的再摄取,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的阻断作用更强,而发挥抗抑郁及抗焦虑作用,亦有镇静和抗胆碱能作用。